12月3日将竞拍30万吨临储大豆
2010-11-2912月3日,国家将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各有关联网市场举行临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共拍卖30万吨,存储地点分别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陕西。
参拍企业资格为:
(1) 日处理大豆能力在400吨以上的大豆加工企业;国家临储大豆存储库点(包括负责贷款的承储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购买本库储存的大豆,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安排其监管的地方承储库点之间互相购买。
(2) 每个企业单次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加工量(即日处理大豆能力乘以15天),一个月累计购买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的加工量;
(3) 所竞买的大豆要尽快运回本企业生产成大豆油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
(4) 不得在其他企业代储,不得转卖。
另外,买卖双方须分别预交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