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将继续竞价销售10万吨临储菜籽油
12月7日,国家将继续竞价销售10万吨临储菜籽油,质量为国标四级。其中:江苏1.7万吨、浙江0.2万吨、安徽1.0万吨、江西0.6万吨、河南0.7万吨、湖北2.5万吨、湖南0.8万吨、四川1.4万吨、贵州0.6万吨、云南0.5万吨。
参拍企业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推荐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每个企业单次购买量不得超过5000吨。竞买的食用油只能用于本企业生产小包装油并尽快投放市场,不得直接销售或转卖散装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