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饲料加工及养殖机械仍有中央财政购置补贴
2011-05-26
日前,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饲料(草)加工及养殖机械设备仍列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与2010年基本一致。
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饲料及养殖机械包括:饲料(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4大类别24个子类(见表1)。与2010年相比,只有畜牧饲养机械中的“药浴机”不再列入今年的补贴范围,其他没有变化。
补贴实行定额制度,同一种类和档次的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不超过该机械在本省市场平均价格的30%,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但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及挤奶机械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
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调动相关企业及养殖户购买机械的积极性,有助于养殖规模的扩大和养殖机械化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