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差异将利于中国乳制品健康发展
2011-07-1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部分液体乳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公告》,称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税率的差异将有助于中国乳制品生产的健康发展。
由于调制乳将生鲜奶稀释,营养价值较巴氏乳和灭菌乳大大降低,同时,生产中使用大量的食品添加剂,极易引起食品安全问题,调制乳增值税征收税率高于巴氏乳和灭菌乳,将有效控制调配乳生产、引导乳制品健康消费,促进中国乳制品生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