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加强乳制品流通环节监管,保障质量
2011-08-11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依法规范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今年3月末国家工商总局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增设“乳制品”项目,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从8月1日开始,凡未获得工商部门许可经营乳制品的(其中包括含乳饮品),将一律依法查处。
我们认为,新规的实施是国家对乳制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的加强,不规范的乳制品销售渠道将会被限制,尤其对一些小型乳饮料厂商销售渠道影响加大,从而促进大型乳制品企业市场扩张,同时也将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促进行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