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储备棉收储履约保证金降低
2011-09-09
与2008年储备棉收储政策相比,2011年出现了如下变化:
(1)内地产区组批数量要求加大。内地产区每批组批数量为60包或者120包。
(2)新增了成交数量要求。内地库点成交数量须为30吨的整倍数,且单笔成交数量不少于90吨不超过180吨;新疆库点成交数量须为40吨的整倍数,且单笔成交数量不少于200吨不超过400吨。
(3)履约保证金降低,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
(3)未界定交储棉花来源。2008年收储政策规定,中储棉公司不收储经中间商倒手的棉花。
从此次收储政策看,数量要求大和未界定交储棉花来源,再加上履约保证金偏低,并且没有严格的违约追究制度。因此,过低的违约成本可能会造成交储企业大量抢指标,如果市场价格低就交储,如果市场价格高就违约卖现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