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将成粮食政策收购中唯一主体
2012-03-14
3月5日,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表示,2012年的粮食政策收购,中储粮将是唯一的委托收购主体,其他企业不再接受委托。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开始于2004年。国家每年在粮食播种前公布水稻、小麦等作物的最低收购价;当市场价低于最低价时,由国家指定的粮食企业中储粮总公司以最低价进行收购。政策目的在于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农民利益。
从2009年开始,国储粮食收购主体范围开始扩大。首先,玉米收购主体除了中储粮、中粮、中纺等集团外,南方饲料企业也可参与到收购中来。2010年,除中储粮外,中粮、华粮集团、中纺集团也被委托收储夏季小麦。但是,由于收购主体的增加和财政补贴的存在,相关企业盲目抢购和囤积粮食,市场上一度出现哄抬粮食价格的现象,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增加了用粮企业的成本。
因此,减少政策收购主体,有计划控制收购规模,可以在保证农户一定收益的同时,避免粮食价格过度波动。